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12-26   浏览次数: 788

各部门、单位:

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已开始,根据济医院字〔201817号《济宁医学院科研津贴计算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附件一,以下简称津贴计算办法),凡学校在职职工申报科研工作量,均需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附件二,以下称《申报表》)填写科研工作量。

一、新上上级科研项目及上级成果奖励

新上上级科研项目由负责人填写《申报表》,上级科研奖励(包括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由第一位奖励获得者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其余奖励报相应的主管部门。

二、按时完成的科研课题

凡学校在职职工在201811-1231日期间按项目合同书(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并交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签发《结题报告》或《结题(验收)证书》的上级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供结题报告、结题(验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申报表》。

三、出版著作

凡学校在职职工在201811-1231日期间出版的具有ISBN号的著作(专著、规划教材、电子出版物、工具书、译著)提供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

四、发表、收录论文

1、凡学校在职职工在201811-1231日期间在具有正式ISSN号和CN号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被SCIEIISTPSSCIAHCI等权威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同一篇文章只奖励一次。

2、凡学校在职职工在201811-1231日期间发表ESI高被引论文(在相应的领域和年份里,根据论文被引频次排序,进入前1%的论文,以检索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提供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

五、会议论文及参加学术会议

凡学校在职职工在201811-1231日期间参加学术会议,在具有正式ISSN号和CN号的会议论文集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

凡学校在职职工在201811-1231日期间和外单位合作研究、国际会议参会或主办会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报表》。

六、职务发明创造

凡学校在职职工在201811-1231日期间经科研处审查批准并备案,申请获得专利证书的职务发明创造,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

七、学术兼职

申报人提供国家一、二级和省级一、二级专业委员会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报表》,在同一个一级学会内部有多个兼职的,原则上只发放最高者,不得累加计算。

八、其他

2017年因故未能申报当年科研工作量的,请在《申报表》中填报并以备注的形式说明。

2018年末出版著作、发表论文、收录论文、交流学术论文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于次年申报。

九、纸质材料提交

上级成果奖励提供证书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按时完成的项目提供完整结题材料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著作提供著作原件一份及复印件 (包括封面、作者姓名内扉页、版权页,有完整字数、定价、CIPISBN信息) 两份,论文申报材料为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刊物首页、目录页、正文首页,有完整作者列表、单位、基金资助号等信息)两份,被SCIEIISTPSSCIAHCI等权威检索机构收录的论文需同时提供期刊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若无期刊原件,打印件也可)以及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一份(必须是该论文被收录的检索证明;若只是该期刊被收录的检索证明无效;SCI期刊必须在检索证明中标注该论文发表前一年的影响因子。可联系本校图书馆王朋老师开收录证明,电话18766848372669372及复印件两份,会议论文申报材料为论文集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包括论文集首页、目录页、正文首页,有完整作者信息)两份,专利申报材料为专利证书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学术兼职需报送聘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上述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根据津贴计算办法,计算出相应的津贴,除结题材料不退还外,其余原件均于审核材料当天退还,复印件一份由二级单位存档,另一份提交科研处。

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无误后,将《申报表》于2019111日下午3点前发至陈瑞蛟邮箱(chenrj@mail.jnmc.edu.cn),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承诺书(附件三)及申报表纸质版(二级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9115日上午9-下午430报送北湖校区办公楼二楼东会议室(206房间),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时间顺序:上午900:基础医学院;1000:临床医学院;1030:公共卫生学院;11:00-11:30:精神卫生学院、护理学院、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14:00-16:30:口腔医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精准医学研究院及其他部、行政处室等。各单位请提前准备材料并排序。

为方便日照校区广大老师报送科研工作量,科研处将于2019118日上午在日照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设立工作量原件集中审核点,各二级单位收齐材料于当日报送,原件审核完后即退回,《申报表》电子版经二级单位汇总后,当日用优盘拷贝提交。

纸质材料审核:陈瑞蛟,戈文鲁

联系电话:0537-3616216

附件:

1、济宁医学院科研津贴计算办法(试行)

2、济宁医学院2018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表

3、承诺书

                                        科研处

                                     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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