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予以转发,请组织本部门、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并于6月29日16:00前将学习情况总结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韩莎
联系电话:0537-3616215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