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济宁医学院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 377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理顺学校资产账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有资产例行清查工作。具体如下: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清查的组织和负责人。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账目调整工作。利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本部门资产信息进行自查,核查本部门资产的资产名称、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资产状态等信息。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内调整资产账目,最后根据自查结果,把部门自查报告以及急需待报废资产,按照科室机构编制,分别打印纸质材料汇总后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请于2018年1月22日前送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科。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我校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提升我校教学、科研、行政硬件管理水平的前提保障,希望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精神,认真、细致完成这次清查任务,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保障我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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