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外国语学院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政联席会议工作,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教党[2007]11号)等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切实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二、明确议事范围
按照学校党委《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济医党字[2015]3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决定。主要议事范围如下:
(一)研究讨论学院学科发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水平提升等方面的问题。
(二)研究讨论教研室设置、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等方面的问题。
(三)研究讨论进修、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单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讨论招生计划、就业指导、学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六)研究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及其它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严格议事程序
党政联席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组成,综合科科长、教学管理科科长、学生管理科科长列席会议,任和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崔月华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提出,与班子成员共同协商研究决定。因工作需要班子成员不能集中时,采用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讨论,充分保证了议事的民主公开。在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全体讨论通过后,由教学管理科任和形成会议纪要,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查。
四、履行议事决定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做到了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人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人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即为有效。
五、坚持决议、结果公开
党政联席工作会议结果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会议、通告、公示等途径,将决策的结果及时告知全体师生。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相关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切实负责,主动配合,保证落实,并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六、存在的问题
(一)因济宁、日照两地办学的客观原因,参加党政联席会议时班子成员不够整齐,经常需要召开电话会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有时难免出现一人决策的问题。
(二)对落实会议通过的决定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传达到教研室、教师层面不够具体,监督执行力度欠缺。
七、整改的方向与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党政联席会议的制度,充分认识会议的的重要性,保证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整齐。
(二)继续加大会议形成决议的执行力度,由教学管理科和综合科负责具体实施,监督教研室、教师的执行情况,做到每项决策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机制,严格工作纪律,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增强公信度。